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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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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9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点击:

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充录用计划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本次共补充录用人员2390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1457名、森林消防队伍933名。具体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从即日起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0)和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http://www.mem.gov.cn)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招录总队联系方式等。

二、报考条件

除符合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调剂的原则和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有关要求;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本科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批次统一录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可取得相应的报到证(派遣证)。

各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须为相应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下设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同一专业)。

(三)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所要求的标准;

(四)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

(六)具有服现役经历的须服役期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烈士子女;

(二)具有服现役经历人员。

三、补充录用程序

(一)报名。9月19日8:00至9月22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专题网站”下载本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连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并发送至各招录总队指定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审核中如发现报考多个职位或填写学历、专业及笔试成绩等关键信息失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拟报考职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的,直接与各招录总队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各招录总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各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20年9月27日,面试人选名单在“专题网站”统一公布。如因面试人员放弃出现缺额等情形的,由各招录总队从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递补名单同步公布,递补进入面试人选由各招录总队电话通知。

(三)资格确认。入围面试人员请于2020年9月28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将本人签字的《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4)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发送至招录总队指定邮箱(见附件3),并以附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某330103********4130.doc”)、本人证件照片(须为蓝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jpg),以及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压缩包(资格复审材料项目及要求见下文四)。

2.放弃面试者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5),经本人签名,将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于2020年9月28日18时前发送至招录总队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同上)。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确认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在确认邮件中上传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并在2020年10月13日前按招录总队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录总队通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须出具公安机关办理的临时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由本人出具书面说明。

3.报名登记表(贴好本人证件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录取材料及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参加面试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2020年10月13日前,各招录总队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开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各招录总队提前通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及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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