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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渝中区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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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渝中区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7 作者:渝中区人民政府 点击:

按照市人社局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渝中区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月9日(周六)

特别提醒:

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对于来自境外、14天内有境外以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的考生,应按规定提供14天隔离解除证明,并开展核酸检测等必要的检测,检测结果应为阴性并获得健康码。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参加面试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场,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面试地点

渝中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大楼(渝中区管家巷9号)

三、面试人员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面试须提交材料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携带者不得进入候考室。

(二)考生按时到达规定候考室

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于面试当天下午13:30前进入规定候考室;超过13:30未到达规定候考室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公示:

(一)现场公示:面试结束当日,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大厅现场张贴进行公示。

(二)网站公示: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招考录用”栏进行公示。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

渝中区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1

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

内科医师岗

周俊

2

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

内科医师岗

胡平



相关标签: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事业单位考试,重庆事业单位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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