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乐恩公考官方网站!
2023年公务员笔试辅导课程

新闻分类

培训项目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3-88730955 

报名电话:13883627092

网址:www.leenjy.com

总校:沙龙汇文化广场三楼(小龙坎地铁站1号出口前行100米)

南岸:学府大道9号附19号(中国银行二楼)


秀山自治县2021年面向“特岗计划”教师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事业单位

秀山自治县2021年面向“特岗计划”教师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1-07-20 作者: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点击:


秀山自治县2021年面向“特岗计划”教师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107名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本县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秀山自治县2018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秀山自治县2017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服务期满留用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目前仍在岗。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要求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服务期内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相关标签: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事业单位考试,重庆事业单位历年真题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返回顶部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