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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北街道实际,现将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调度岗1名、城市管理岗1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三)身体健康,电脑操作熟练,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愿意服务基层。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涪陵区江北街道党的建设办公室(涪陵区御临江山一号商业广场),联系人:罗京,联系电话:023-72160028。
3﹒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江北街道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寸彩色登记照1张、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江北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大于或等于10:1比例的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小于10:1比例的直接进行面试。
本次招聘考核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开展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开展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一般应按照前述确定面试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3.符合资格人员将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4.考试成绩结果确定后,按照成绩排名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招聘栏公示5天,请考生留意公示信息。
(四)体检
按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江北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日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其缺额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招聘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考生留意公示信息。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将办理备案手续,统一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江北街道办事处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江北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
五、纪律要求
江北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附件:江北街道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原文来源: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http://www.fl.gov.cn/zwxx_206/bmfw_20221017q/zpxx/zjzp/202610/t20261016_16243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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