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乐恩公考官方网站!
2023年公务员笔试辅导课程

新闻分类

培训项目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3-88730955 

报名电话:13883627092

网址:www.leenjy.com

总校:沙龙汇文化广场三楼(小龙坎地铁站1号出口前行100米)

南岸:学府大道9号附19号(中国银行二楼)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8年公开比选引进工作人员简章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招考资讯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8年公开比选引进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8-04-13 作者:重庆市人才大市场 点击: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8年公开比选引进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发展,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面向社会比选引进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比选计划

高等教育评估所研究人员1人,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具体选调岗位信息等详见《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8年公开比选引进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比选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四、比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4月12日)。

(二)岗位条件

1.高等教育评估所研究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为心理学类、统计学类、教育学类等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主持或主研省部级课题2项及以上;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优先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评估、教务部门工作经历,或具有在专业性教育评估机构从事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经历者优先。

2.办公室工作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具有会计(审计)或人力资源管理(含档案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3)优先条件: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公开发表岗位工作相关文章者优先。

五、比选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2.报名材料。有意愿且符合报名条件者请提供如下材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见后):

(1)报名表。填写《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8年公开比选引进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在证件照粘贴处上传个人电子证件照,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公章;

(2)自我简介。介绍本人工作经历、能力水平、业绩成果和影响力等方面3000字左右材料;

(3)佐证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以及其他能证明资历和能力的材料。

3.资格审查。对照岗位报名条件,对比选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按不少于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正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没有达到1:3报名比例,但参加报名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且特别优秀,经研究可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适岗能力。

2.面试专家。按照岗位专业要求和回避原则,从院内外选聘专业人员组建面试专家组,具体负责面试考核。

3.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果。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不超过1:2比例确定实地考察对象,低于60分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过程接受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评估院公告栏进行公告。如果考察对象主动放弃,则按面试人员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察试用

1.实地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听取单位负责人和单位纪检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职工的评价,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的一贯表现,形成实地考察报告,按照1:1决定选调岗位试用人员。

2.岗位试用。试用人员在选调岗位试用一周,试用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体检。确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则试用考核为不合格,将依次递补实地考察人员进行岗位试用。

(四)体检

1.我院统一对岗位试用考核合格者组织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行承担。我院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均可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面试成绩和以上程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公示审批

体检合格者在评估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市教委审批,待批复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宜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67716029

邮箱地址:785374131@qq.com


附件1: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8年公开比选引进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重庆市教育评估院2018年公开比选引进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2018年4月12日

相关标签:重庆公务员考试培训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返回顶部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