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乐恩公考官方网站!
2023年公务员笔试辅导课程

新闻分类

培训项目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3-88730955 

报名电话:13883627092

网址:www.leenjy.com

总校:沙龙汇文化广场三楼(小龙坎地铁站1号出口前行100米)

南岸:学府大道9号附19号(中国银行二楼)


国家公务员考试需要的个人条件是什么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招考信息

国家公务员考试需要的个人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09-12 作者: 点击:

不能报考考公务员的条件如下: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办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应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背选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办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解雇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则不得选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用后即构成回避联系的招录职位。

能够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如下:

1、国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政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本身条件:德行条件:具有杰出的品行; 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身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其他条件:具有中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则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历条件。

2002年起,中心、国家机关公务员应考工作的时刻被固定下来,报名时刻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刻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刻由各地自行决定并安排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安排开展公务员考试。

国务院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选用的主管机关,担任全国国家公务员选用的归纳办理工作,包括:拟定国家公务员选用法规;制定有关的详细政策;

辅导与监督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选用的办理工作;担任安排国务院各工作部门选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备案工作,某些考试工作能够委托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承当。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选用的主管机关,担任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选用的办理工作。

市(地)级以下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则,担任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选用的有关办理工作。


相关标签:重庆公务员考试培训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返回顶部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