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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第四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潜力优势学校。
学校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西部职教基地—重庆市永川区。学校占地近10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4000人,教职工800余人,其中,有博士、教授等教师150余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教育部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重庆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名师名匠共53人次,建有国家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人才平台团队10个。
开设涵盖“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航空技术、智能建造、文旅康养和创意设计”八大特色专业群39个专业。现有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级、市级专业12个,国家级、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一流课程36门。
学校学生技能竞赛成绩和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位居全市高职学校前列。学校同时入选《2023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评选的中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卓越高职学校50强”“服务贡献卓越高职学校50强”“产教融合卓越高职学校50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第四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目前已在学校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附件2《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在国(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四)特别说明
1.招聘方案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对年对月”计算;成绩70分以上,均含70分,以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3.考试未按期提交规定应聘的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4.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将通过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qwyrc.cn//)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五、应聘方式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7:00,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登录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qwyrc.cn//),点击“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第四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下载查看招聘公告和岗位情况表,并将个人电子简历、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其它相应支撑材料(如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第四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第四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以上资料一并压缩打包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wyrczp@126.com,将邮件主题和应聘材料压缩文件两者都命名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最高职称)”,未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的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3.资格复审与缴费。由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英利国际1号楼3901)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布。报考人员按照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加后续环节。
资格复审完成后缴纳报名费50元/人(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前往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qwyrc.cn//)下载准考证,具体时间在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布,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六、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范围包含综合能力测试的内容。
2.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以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3:1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二)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或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基本水平、专业实践能力和业务能力等情况,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时间为10分钟,分值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一览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由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及考察在面试后开展。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等顺序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合同制方式,与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或实习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根据岗位配置的实际需要,可对拟聘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配,具体工作岗位以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十、其他要求
1.本公告由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通知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网站网址: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wyrc.cn//)。
4.招聘网站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63630393。
原文来源: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第四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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