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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上半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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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上半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名

发布日期:2025-02-05 作者: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2025年上半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5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拟聘用公示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规定情形的岗位,以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该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考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博士毕业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相关标签: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公务员考试,重庆公务员考试培训,乐恩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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